--- 辦 事 指 南---
--- 常 見 問 答---
--- 在 線 咨 詢---
--- 在 線 受 理---

 
  政策法規
  常見問答
 

杭州市  
寧波市  
溫州市  
湖州市  
嘉興市  
紹興市  
金華市  
舟山市  
臺州市  
衢州市  
麗水市  
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辦事大廳 >> 辦事指南 >>辦事項目>>浙江省信息產業廳
辦事指南 表格下載 在線咨詢 在線受理 狀態查詢
審核上報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待上升為法律法規項目)
實施機關或組織: 浙江省信息產業廳
        [處室] 產業發展與對外合作處
        [崗位聯系人] 鄭閩紅
        [聯系電話] 0571-85171795﹐85171762
被許可人: 企業單位、事業單位
准予行政許可方式:   國家信息產業部與國家財政部聯合審查
行政許可類型: 普通許可
行政許可期限:   [法定期限]       [承諾期限]  按信息產業部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規定執行
有無收費:
年檢審:
設立理由:
支持以軟件和集成電路為核心的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
實施行政許可依據:
《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財建[2001]425號
    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doc    
辦理程序:               辦理程序示意圖下載

1. 項目承擔單位提出並填寫項目申請表﹐完成項目可行性報告及單位經營、財務等方面的材料﹔
2. 各市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荐排序後書面行文報省信息產業廳﹔
3. 省信息產業廳審核、組織專家評審、簽署推荐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報信息產業部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審批﹔
4. 信息產業部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審批通過後由省信息產業廳下文轉發。

申報條件及材料明細:

1. 申報條件﹕
(1) 法人資格﹔
(2) 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
(3) 必要的研究與開發或生產設備﹔
(4) 在研究與開發技術領域已取得相關科研成果﹔
(5) 其它應具備的條件。

2. 申報材料﹕
(1)項目申請表(網上申報及紙質稿)﹔
(2)項目可行性報告(網上申報及紙質稿)﹔
(3)申報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申報單位的前兩年會計報表復印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注等)和相應審計報告復印件﹐以及本年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復印件﹐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加蓋審計單位印章﹔
(5)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其他相關文件復印件﹔
(6)市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荐排序文件﹔
(7)當地政府承諾配套資金扶持的有關證明。

主要監管措施:
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監管措施﹕ 監督電話﹕0571-85171867 投訴信箱﹕001@zjdi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