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省衛生廳
2006-6-20
“民政部門在開展大病救助的同時﹐要適當開展常見病和慢性病的救助﹐並可通過廉價藥房、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適當降低醫療和衛生服務的費用。”6月18日﹐民政部低保司副司長王治坤在“全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工作經驗推介會”上作如上表述。 此次工作經驗推介會的主要目的是總結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針對當前試點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研究探討解決的措施和辦法。王治坤表示﹐各地在制訂救助方案時﹐應重點把握以下方面﹕適當擴大醫療救助的范圍﹔在完善大病救助制度的同時﹐適當考慮常見病和慢性病的醫療和服務需要﹔對特殊困難群眾要給予重點照顧﹔繼續推進城市醫療救助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