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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標題: |
什麼是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
| 問題內容: |
什麼是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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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答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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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它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企業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等。
我國《勞動法》第五章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最低工資的確定實行政府、工會、企業三方代表民主協商的原則﹐主要根據本地區低收入職工收支狀況、物價水平、職工贍養系數、 平均工資、勞動力供求狀況、勞動生產率、 地區綜合經濟效益等因素確定﹐另外﹐還要考慮對外開放的國際競爭需要及企業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當上述因素發生變化時﹐應當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每年最多調整一次。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適用于我國境內的所有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等。截止到目前﹐我國已有除西藏外的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並實施了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資標准。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實施﹐對促進勞動力市場的發育﹐促進工資管理和工資支付的法制化﹐加強企業工資收入的宏觀調控﹐制止部分企業過分壓低職工工資﹐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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