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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大廳 >>常見問答 >>辦事主題 >>勞動人事 | |
| 問題標題: |
勞動者的哪些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 |
| 問題內容: |
勞動者的哪些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 |
| 相關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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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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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答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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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換句話說﹐勞動者的勞動收入並非都是工資。根據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規定﹐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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