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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標題:  2003-2005年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為老年人辦哪些實事﹖
問題內容:  2003-2005年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為老年人辦哪些實事﹖
相關機構:  
信息說明:  
問題答復:  

2003年8月22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老齡工作委員會《2003-2005年為老年人辦實事的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03〕56號)明確提出三年內為老年人辦10件實事﹐要求各級政府加強對老齡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有關責任部門保質保量如期完成任務。這10件實事是﹕(1)探索建立被征地農民生活保障制度﹐對勞動年齡段以上的被征地人員實施基本生活保障。(2)開展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對象集中供養工作﹐提高保障對象的生活水平﹐到2005年﹐力爭全省集中供養率基本達到80%。加強調查研究﹐制定老年人服務設施建設的有關政策。(3)探索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廣大農村老年人的醫療保障水平。(4)繼續扶持經濟欠發達地區、海島縣(市)老年活動中心建設。(5)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權益保障法〉辦法》列入“四五”普法宣傳教育及考核驗收的內容﹔在80%的城市社區設立法律服務網點﹐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務﹐並及時向貧困老人提供法律援助。(6)健全和完善老年文化工作網絡, 省和市的群藝館、60%以上的縣(市、區)文化館設立老年文化工作部(室)。(7)2003年資助各市、縣(市、區)建成100個門球場。2年完成200個全民健身工程和省黃龍體育中心老年體育設施配套工程。開展一次全省老年人國民體質監測﹐培訓100名老年人社會體育指導員。(8)全面推進社區老齡工作“3587工程”﹐全省城市80%的社區建立健全3個老齡工作組織﹐形成5個為老服務網絡﹐實施8項老齡工作任務﹐達到7條規范化建設標准。(9)落實《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有關規定﹐制定全省老年人社會優待政策。(10)加強老齡宣傳工作﹐設立“浙江老齡新聞獎”﹐在省級主要媒體創辦老年專欄和專題。建成“浙江老年”網站﹐為全省老年人提供政策法律咨詢、養老、醫療、家政、保健、遠程教育等全方位的網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