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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標題:  福利企業有什麼特殊的權利和義務﹖
問題內容:  福利企業有什麼特殊的權利和義務﹖
相關機構:  
信息說明:  
問題答復:  

社會福利企業除享受其他企業所享受的各項權利之外﹐有權享受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及部門制定的優惠政策﹕安置殘疾人員佔企業生產人員50%以上(含50%)的福利企業﹐其生產增值稅貨物﹐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可採取先征後返還的辦法﹐給予返還全部已納增值稅的照顧﹔安置殘疾人員佔企業生產人員35%以上﹐未達到50%福利企業﹐其生產銷售的增值稅應稅貨物﹐如發生虧損﹐可給予部分或全部返還已征增值稅照顧﹐具體比例的掌握以不虧損為限﹔凡安置殘疾人員佔企業生產人員35%以上的免繳所得稅﹔為殘疾人就業設立的福利企業進口的適合殘疾人操作的生產設備可免關稅。 社會福利企業除履行其他企業必須履行的義務之外﹐還必須履行以下義務﹕ぇ必須服從民政部門的統一管理和領導﹐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え必須接受一年一度的福利企業資質年檢年審﹐提供一切必需的資料﹔ぉ必須切實保障殘疾職工權益﹐妥善安排殘疾職工的生產和生活﹔お積極回報社會福利事業﹐切實體現其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