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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標題:  如何寫申訴信
問題內容:  如何寫申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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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答復:  

這裡所說的申訴信﹐是指黨員、黨組織、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對黨紀、政紀處分或紀檢監察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通過書面的形式向上級黨組織和作出處理決定的監察機關提出的申訴。 1、黨紀申訴信包括以下內容﹕申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入黨時間、所在單位及隸屬關系職務、受處分時間、地點﹐黨組織對申訴人錯誤事實、錯誤性質的認定﹐處分決定和上級的批復意見﹔曾向哪些機關提出過申訴﹐申訴的次數、時間、受理機關處理意見、本人來信申訴的理由與要求、聯系方式。 2、政紀申訴信應寫明下列內容﹕申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單位、職業、住址﹔主要錯誤事實、錯誤性質、作出行政處分決定或復審決定的機關名稱、申訴人的請求和理由﹐提出申訴的日期﹐並隨信附原行政處分決定書、復審決定書復制件。 3、應注意的事項﹕政紀申訴應在收到處理決定書或復審決定書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作出決定的機關提出﹐而黨紀申訴一般不受時間限制﹔應盡可能提供翔實情況﹐尤其是申訴理由應作為申訴信的重點加以說明﹔申訴人應實事求是反映問題﹐不得借申訴歪曲事實﹐提供偽證或者誣陷他人﹐違者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