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辦事指南
本省宗教教職人員應邀到外省或外省宗教教職人員應邀到本省主持宗教活動
在浙外國人集體進行臨時宗教活動地點的審批
外國人攜帶用于宗教文化學術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審批
宗教印刷品制作發行
宗教活動場所登記(省直管場所)
舉辦跨市的非通常宗教活動
省級宗教團體舉辦宗教教職人員和義工培訓班
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的確認(省直管場所)
經宗教部門認可的場合可以進行宗教活動(省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