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 然 地 理 ---
--- 历 史 沿 革 ---
--- 区 划 人 口 ---
--- 资 源 特 色 ---
--- 风 景 名 胜 ---
--- 著 名 人 物 ---
--- 经 济 社 会 ---
--- 前 景 目 标 ---
--- 浙 江 地 图 ---

杭州市  
宁波市  
温州市  
湖州市  
嘉兴市  
绍兴市  
金华市  
舟山市  
台州市  
衢州市  
丽水市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浙江概览 >>区划人口

=======区划人口 =======

浙江现设杭州、宁波2个副省级城市(其中宁波市为全国计划单列市),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9个00000140.jpg地级市,36个县、22个县级市、32个市属城区,837个镇、562个乡、212个街道。

据1%人口抽样调查,2005年11月1日零时,浙江省的常住人口为4894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4676.98万人相比,增加了217.02万人,增长4.64%;年平均增加43.40万人,年平均增长0.91%。200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为4898万人。

  全省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742万人,占总人口的56.0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152万人,占总人口的43.98%。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7.35个百分点。

  全省人口中,男性为2483万人,占总人口的50.73%;女性为2411万人,占总人口的49.2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99。

  全省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74万人,占总人口的15.81%;15~64岁的人口为3603万人,占总人口的73.63%;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17万人,占总人口的10.56%。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2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72个百分点。

   全省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842万人,占总人口的98.9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2万人,占总人口的1.07%。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204.99万人,增长了4.4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2.03万人,增长了30.10%。

  全省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50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558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604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648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100.84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54.85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44.88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64.79万人。

  全省共有家庭户171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67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4人,集体户人口为215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25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3人,农村为2.74人。

 各地市链接
杭州市  
宁波市  
温州市  
湖州市  
嘉兴市  
绍兴市  
金华市  
舟山市  
台州市  
衢州市  
丽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