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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各类国外贷款总规模、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国外贷款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国外贷款项目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
  [责任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地址] 省府一号楼
  [责任单位电话] 87052729
  [联系人] 吴连青
  [联系电话] 0571-87054867
  [文件材料清单] 一、审核上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审核条件:省发改委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zcqzc)、产业政策(nzzc)、外债管理及国外贷款使用原则和要求,审核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报国家发改委申请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提交材料:项目简要情况;项目建设必要性;拟申请借用国外贷款的类别或国别;贷款金额及用途;贷款偿还责任和担保责任。 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对已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需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一)由中央统借统还的项目,按照中央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展改革委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二)由省政府负责偿还或提供还款担保的项目,按照省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项目审批权限,按国务院及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应当报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均由省发改委审批。 (三)由项目用款单位自行偿还且不需政府担保的项目,参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办理:凡《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由省发改委核准或审核后报国家发改委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外的项目,报省发改委备案。 三、审核上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并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用款单位须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省发改委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⒈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资本金、国外贷款及其他资金、项目业主、项目执行机构、项目建设期; ⒉国外贷款来源及条件,包括国外贷款机构或贷款国别、还款期、宽限期、利率、承诺费等; ⒊项目对外工作进展情况; ⒋贷款使用范围,包括贷款用于土建、设备、材料、咨询和培训等的资金安排; ⒌设备和材料采购清单及采购方式,包括主要设备和材料规格、数量、单价; ⒍经济分析和财务评价结论; ⒎贷款偿还及担保责任、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 项目申请报告的附件材料: ⒈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文件)。 ⒉国际金融组织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提供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的评估报告。 ⒊申请使用限制性采购的国外贷款项目,出具对国外贷款条件、国内外采购比例、设备价格等比选结果报告。 审核上报的条件: ⒈符合国家利用国外贷款的政策及使用规定; ⒉符合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⒊项目已按规定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⒋国外贷款偿还和担保责任明确,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落实; ⒌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贷款已初步承诺。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地市、扩权县(市、区)发改委(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核准进行初审;

市、扩权县(市、区)发改委(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核准初审后行文上报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自受理之日起一般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不包括会签其他行政机关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时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查同意文件,或行文报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