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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6〕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