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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近年来,我省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率一直居高不下。为增强教师特别是体育教师水上救生能力,防范和减少学生溺水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在学校大力开展游泳活动的通知》(浙教体[2003]1号)精神,我厅委托省水上救生协会对全省各级学校部分教师进行水上救生及其他救生手段的培训。经研究,定于 一、参加人员 (一)各市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中学、小学各2-3名45岁以下,且具有初级救生员资质的教师; (二)各有关高校可选派2-3名45岁以下有一定游泳技能的教师参加本次培训班。 二、学习内容 (一)水上救生的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 (二)青少年游泳培训班的安全组织与教法; (三)游泳场所安全管理与法规; (四)急救技术( 心肺复苏、户外活动各类伤害事故的急救和处理 ); (五)游泳技能训练(具体教学计划见附件一)。 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初、中级《浙江省水上救生员资格证》 三、报名与报到 (一)参加人员需认真填写《全省教师水上救生资质培训班报名暨考核审批表》(见附件二),经学校盖章后于 (二)参加培训人员请带1寸彩照2张,于 四、经费 参加培训人员交培训费400元(含培训、资料、考务制证、泳帽、毛巾等费用),食宿费150元/天/人,差旅费自理。 其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在浙江水上救生网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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