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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我省是一个山洪灾害多发的省份,前期降雨较多,水库河网水位较高,山体土壤水分已达饱和,容易出现山体滑波、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而且随时还可能出现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为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防汛办、省防汛办有关通知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沟通,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当地防汛、气象、土地、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并掌握异常天气和灾情征兆,及时处理山洪地质灾害对学校的影响。 二、加强检查,落实防御山洪灾害的预案。各地要切实加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的检查,对可能遭受小流域山洪、滑坡泥石流、水库垮坝等灾害袭击的学校要进行登记造册,查明隐患,建立档案,明确防范的重点区域和学校,并进一步编制和细化辖区内中小学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总体预案(预案应附灾害隐患点和校舍分布图),可能遭受山洪与地质灾害袭击的学校也应进一步编制和细化学校防范预案并及时组织师生演练,确保预案正常启动。 三、加强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护的能力。要改革教育教学方法,以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发现险情、避免危险、遇险逃生等防御山洪地质灾害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避免山洪与地质灾害的安全保护知识,以提高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四、加强领导,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汛期的防汛工作,充分认识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要加强值班,并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汛情、险情和灾情。一旦发生险情征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启动预案,可能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水库垮坝、低洼滞水地带等危险区域的师生员工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方或采取停课等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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