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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实施机关或组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处室] 高新处
审批对象: 企业单位
审批方式:   单独授予
审批期限:   [法定期限]  20日     [承诺期限]  
有无收费:
年检审:
审批依据:
一、科技部火炬办《关于报送1996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集团)材料的通知》(国科火字〔1996〕14号)二、每年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的文件要求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示意图下载

企业申报—市科技局审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上报科技部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条件:产业地位、市场前景、产品技术水平、资产状况、参与火炬计划的情况等。材料:按当年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报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集团)材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