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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实施机关或组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处室] 高新处
审批对象: 企业单位
审批方式:   单独授予
审批期限:   [法定期限]  二个月     [承诺期限]  
有无收费:
年检审:
审批依据: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计字[1994]231号)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示意图下载

企业申报—市科技局审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上报科技部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先进、成熟;能形成一定经济规模,具有良好的支撑条件等。材料:按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计字[1994]231号)等文件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