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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方科技攻关项目立项
实施机关或组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处室] 综合计划处
审批对象: 企业单位、事业单位
审批方式:   单独授予
审批期限:   [法定期限]  审核后一星期内公布,上报科技部     [承诺期限]  
有无收费:
年检审:
审批依据:
一、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学技术部令第5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项目申请,必须严格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渠道、方式、时间执行。申请渠道可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汇总、审核;或由申请者经有关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后直接申报,最终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受理。” 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1]429号) 三、当年度科技部有关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申报通知精神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示意图下载

受理—部门审核—厅领导审定—上报科技部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条件: 1、符合国家地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通知事项有关要求; 2、结合我省实际,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对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材料: 1、国家地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建议书; 2、国家地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3、国家地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