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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立项
实施机关或组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处室]
综合计划处
审批对象:
企业单位、事业单位
审批方式:
单独授予
审批期限:
[法定期限] 审核后一星期内公布,上报科技部 [承诺期限]
有无收费:
无
年检审:
无
审批依据:
一、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学技术部令第5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项目申请,必须严格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渠道、方式、时间执行。申请渠道可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汇总、审核;或由申请者经有关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后直接申报,最终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受理。” 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1]429号)。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示意图下载
申报—市科技行政部门审核—省科技行政部门审核—上报科技部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条件:符合国家科技计划的总体部署和行业、地方科技发展规划的重点。材料: 1、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建议书; 2、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4、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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