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47号)
二、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受理实施方案(试行)》(1999年6月22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发布)
第十九条 “推荐单位应是熟悉被推荐企业及项目情况的地市以上(含地市级)科技主管机构或主管部门。”
三、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国科发计字〔1999〕260号)。
企业申报—市科技局、行业部门上报—专家评审—省科技厅审核—上报科技部
条件:
项目创新内容与技术水平,企业财务状况、技术人员比例、社会与经济效益等。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