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30号)
第三十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指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国防专利局具体实施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
第三十一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9条第三款:“……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
2、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报告;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4、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5、财务报表;
6、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