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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1、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年销售收入在5亿元以上,并占整个基地年销售收入的50%以上;基地企业群中,已形成若干产业、产品关联度较大的骨干企业,并有2家以上的企业已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或已承担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2、有一个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3、当地政府有扶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地方政策;
4、当地的科技行政部门已被政府赋予基地业务主管的职责。
材料:
1、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申报表;
2、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骨干企业情况表;
3、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规划; 4、当地政府扶持基地的有关政策文件、基地的组织管理机构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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