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及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审批
1.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仅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灭火疏散预案; 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审批期限:受理有关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检查,检查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