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程序:由于此类人员大多成团申请,为方便申请人办证,目前此类申请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直接受理、审批。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应邀赴台人员申请审批表》和相同规格照片一张。(2)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的批件。(3)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并提交相应影印件。(4)提交台湾方面签发的"入台证"影印件。(5)提交经人事管辖单位出具意见的"赴台人员审查表"。(6)提交台湾有关方面的邀请函件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