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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社团、地方性基金会分支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事项分类] 民政社团
  [责任单位]  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责任单位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398号省二轻大厦3楼
  [联系电话] 87067326
  [文件材料清单] 1、社团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提交《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住所与社团住所不在一地的,还需提交设立地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 2、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办理变更登记。 3、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终止的,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