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 事 指 南---
--- 常 见 问 答---
--- 在 线 咨 询---
--- 在 线 受 理---
政策法规
常见问答
杭州市
宁波市
温州市
湖州市
嘉兴市
绍兴市
金华市
舟山市
台州市
衢州市
丽水市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办事大厅
>>
办事指南
>>办事项目>>浙江省民政厅
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和生产设备免交海关税和增值税
[事项分类]
民政社团 外事外经 海关金融
[责任单位]
浙江省民政厅
[责任单位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398号
[责任单位电话]
0571-87053631
[联系人]
俞爽
[联系电话]
0571-87223077
[E-Mail]
mztbgs@zjmz.gov.cn
[文件材料清单]
福利企业申请 市县民政部门请示 有关进口商品减免税表格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进口单位提出申请报当地部门→当地民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审核后报民政部→民政部批准后进口单位向当地海关办理退税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表格下载
项目名称
表格名称
下载表格说明:
1、
鼠标点击表格名称进行下载
2、
在弹出的提示框中选择“将文件保存到磁盘”,并进一步将表格(文件)保存到本机磁盘上(如桌面,c盘等);
3、
在本机打开已保存的表格(文件),依照说明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左上角的“保存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