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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四级及省级资质认证
  [事项分类] 信息产业
  [责任单位]  浙江省信息化推进服务中心资质认证部
  [责任单位地址] 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22层
  [责任单位电话] 0571-85800770-201,85800770-212
  [联系人] 李 玮、沈 晔
  [联系电话] 0571-85800770-201,85800770-212
  [E-Mail] lw@zqa.org.cn,sy@zqa.org.cn
  [文件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 1.申报信息产业部资质证书企业需申报资料: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请表》一份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一份 (3)申报附件一套,内容包括: (a) “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申报单位负责人任职、学历与学位、职称、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c) 申报单位技术负责人任职、学历与学位、职称、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d) 申报单位财务负责人任职、学历与学位、职称、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e) 硕士(含)以上学历人员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f) 自主开发软件相关评测、登记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g) 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h) 本年度员工培训计划;(i)近三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负债表和损益表); (j) 近三年信用等级证明、缴税凭证等材料复印件; (k) 所有50万以上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主要包含合同签订方、签订时间、合同总额、设备清单及金额构成情况等主要条款) (4)光盘附件一套,内容包括: (a)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情况申报表》; (b) 当前有效版本的质量手册、程序(规程)文件; (c) 在所有申报的项目中选择一个典型项目,提供以下文档材料的电子文档:项目合同书、项目方案建议书、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验收与用户使用报告。 2.申报浙江省暂定级资质证书企业需申报资料: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暂定级申报表》一份 (2)申报附件一套,内容包括: (a) “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学历、职称、业绩证明; (c) 近三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负债表和损益表); (d) 本科以上学历技术人员学历证明; (e) 仪器设备一览表、自主开发软件一览表、企业网络拓扑图; (f) 人员培训计划及客户服务记录; (g) 所有50万以上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主要包含合同签订方、签订时间、合同总额、设备清单及金额构成情况等主要条款); (h) 企业获奖、授权及其他资质证明; (i) 其他能说明企业情况的证明 (3)电子文档附件一套,内容包括: (a)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暂定级申报表》; (b) 企业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质量记录
  [办理流程图] 办理流程图
事项内容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四级及省级资质认证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受理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 独立或合作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3. 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三个以上(含三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4. 具有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专职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体系;
5.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


[办理程序] 
1. 申请单位向资质认证机构(省信息化推进服务中心)提出委托评审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认证机构对申请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进行申报材料审查和认证核查。
3. 对于通过认证的单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交申请单位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一份;对于未通过认证的单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

[受理办理时限]
1. 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安排企业的现场评审;
 2. 评审结束企业提交最终文档后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