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按申报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软件行业协会;2. 软件行业协会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并汇总;3. 软件行业协会将通过审查并汇总后的材料报信息产业厅;4. 省信息产业厅对软件行业协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信息产业部公布。5. 经信息产业部公布后,下文批准(并抄送相关部门)和核发证书。
1. 申报条件:软件产品生产单位所生产的软件产品应是本单位享有著作权或者经过著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其生产的软件。
2. 申报材料:(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著作权证明材料;(5)样品;(6)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开发或经营委托书;(7)信息产业部授权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证明;(8)进口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政策和规定的证明;(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