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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听了同志们的发言,深受启发。我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里,参加了4个金融方面会议,也走访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因为金融工作很重要,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这次会议开得很好,既分析了形势,又剖析了问题,还研究了对策。结合大家的分析和讨论,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在我省已取得明显成效,经济金融都保持了平稳运行
家宝总理说:目前宏观调控已见成效,其中金融调控已经发挥了作用。上半年,我省金融部门积极贯彻中央金融调控措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金融调控效果充分显现,金融运行总体保持平稳。一是有效控制了信贷规模的过快增长。上半年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同比增长25.14%,比去年同期回落了20.46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1282亿元,比去年同期少增1040亿元。二是信贷结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在房地产、土地储备、园区等部分行业贷款投放明显少增的同时,制造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继续得到支持,信贷支农力度不减,个人消费信贷持续快速增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助学贷款等一些贷款难点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三是金融机构资金运用较为充分。6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余额存贷比已经达到81.8%,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贷比达84.55%,全省金融系统尽了最大努力。四是较好地发挥了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金融机构在规模控制、存款约束的双重压力下,全省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量占全国贷款增量的11.3%;贷款增速比全国平均高出10.49个百分点,贷款增量、增速在全国主要省市中的排名仍然保持在第二位。 金融宏观调控作用的有效发挥,推动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在经济领域日益显现,全省经济继续保持了较快发展,初步核算,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5.5%,今年的总体趋势应是“高开平走”。同时我省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一是粮食生产增长,农村保持稳定。全省早稻播种面积大幅增加,达245.1万亩,比上年增长26.4%,改变了多年来大幅减少的局面。预计晚秋等秋季粮食作物面积将稳定并可能出现增长,全年粮食产量有望比去年增加20亿斤以上,达到185亿斤左右。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14.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6%。二是二、三产业持续增长,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全省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732亿元,同比增长17.8%,其中工业增加值为2472亿元,同比增长17.8%,比一季度提高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050亿元,同比增长14.9%,比去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上半年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完成845.8亿元和44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和26.5%,预计全年财政收入可达1600亿元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1%,实现了速度和效益的同步提升。三是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遏制,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开始回落。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29亿元,同比增长25.5%,比一季度回落16.4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502亿元,同比增长40.3%,增幅比1—5月回落9个百分点。四是居民消费性支出较快增长,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分别为5190元和2215元,同比分别增长12.9%和1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分别增长 10%和9%。五是对外贸易增势强劲,利用外资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全省进出口总额为383.8亿美元,同比增长40%,其中出口253.6亿美元,同比增长40.2%,高于全国4.5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29.8亿美元,同比增长37.7%。 这些变化充分证明,中央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是及时、正确和有效的。也充分证明我省金融系统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是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最近我批给办公厅一个意见,要把金融部门一些好的措施和经验,在省政府的简报中体现出来,有的可报国办,有的可报省领导,有的可普发。希望大家及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报到省政府。
二、切实巩固宏观调控成果,全力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仍然偏大,投资结构不尽合理,煤电油运供求紧张的矛盾尚未有效缓解,土地供给问题日益严峻。要充分认识搞好宏观调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不能盲目乐观,不能放松工作,不能半途而废,坚持不懈地做好各项工作。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家宝总理提出的“稳定政策,冷静观察;巩固成果,防止反复;区别对待,调整结构;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统筹兼顾,远近结合;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的方针,稳定和落实中央已经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加快结构调整、深化体制改革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来,确保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金融运行方面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继续调整信贷结构,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调控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影响很大,如果把握不好、调控不力,不仅解决不了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影响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还会对金融的稳健运行带来不利影响。因而,要十分注意把握好调控的时机、节奏和力度,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均衡投放,并适度增加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防止信贷运行大起大落,流动资金放缓要有一个度,保证资金链不要绷得太紧,决不能断裂。要从调整信贷结构入手,区别对待,有堵有疏,有控有保,充分运用金融调控杠杆,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和投入产出率高、科技含量高的行业与项目,特别是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需要加强的薄弱环节,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等,要切实加大信贷投入,保证资金有效需求;对热点行业和清理类项目,也要区别情况,有保有压,不搞“一刀切”,防止出现大量的“半拉子”工程。 (二)千方百计扩大资金来源,增强资金平衡能力和运作水平。 金融机构要把大力组织资金作为下阶段工作的重点,从市场营销、内部激励、金融创新、改进服务、改善环境等途径,大力组织存款,扩大资金来源。继续积极争取各自总行在信贷规模、存贷比例和总行直贷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继续通过银团贷款、卖出票据等方式,从省外引进资金。总之,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增强资金平衡能力,确保资金池“水满”,防止“水落石出”。同时,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尺度,适当留有余地,提高资金运作水平。此外,还要通过发展票据业务、改善结算服务等,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功能。 2006年,我国金融业将全面对外开放,金融机构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此期间,我省银行业要加快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经营机制,改进服务手段,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提高金融系统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在上海召开浙江经济与外资银行合作恳谈会后,不少外资银行来联系,想在浙江设立分支机构。我们欢迎外资银行进入浙江,这样既有利于稳定增加财政收入,也有利于促进国内银行深化改革、改进服务。
三、有效加强金融风险管理,确保金融安全与稳定
金融是高风险的行业,一旦出现大的问题,就会直接危及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因而,金融无小事,必须把金融安全放在第一位,这是维护经济安全的内在需要,也是打造“平安浙江”的必然要求。作为地方政府,首先要强调金融安全,其次要帮助稳定存款,而不是要求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因为贷款与否完全由市场决定,是市场行为。 当前,我省银行业运行中还存在几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存贷比例过高;二是集资集股现象抬头且势头很猛,甚至不少集资款来源于银行贷款;三是民间借贷扩张蔓延,在金融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民间借贷风险很大,弊大于利。同时,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尚未彻底解决,特别是经济结构调整所带来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将逐渐在金融层面上反映出来,如土地整治、开发区清理、项目调整等,可能会在今年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对信贷资产质量产生影响。必须加倍重视金融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一定不能出现金融风险,一定要保证金融安全与稳定,绝对不能出大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要加强内控。金融机构要以这次宏观调控为契机,着力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深化内部改革,促进业务创新,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对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动态和客户信息的分析研究,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切实防范业务风险。高度关注贷款集中、关联企业贷款、部分消费信贷、短贷长用、银行证券保险合作业务等问题,有效控制新的风险。现在不少企业把省内贷款作为资本金投资省外,再在当地申请贷款,风险较大,因而要加强贷后检查工作,要特别注意跟踪部分民营、私营企业的贷款去向,在积极扶持其发展的同时,强化资金监控,规范贷款用途,引导其走合乎市场经济规律和具有全局观念、法制观念的轨道上来。警惕一些企业弄虚作假,从银行和证券市场多头套取资金。 (二)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与引导。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和合作,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发挥金融管理部门的合力,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金融发展。加快制定金融稳定应急预案,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金融风险化解能力和快速处置水平。积极发挥管理部门的作用,多分析、多研究,当好省政府参谋。银行、证券、保险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省政府准备在8月中旬前召开金融监管工作会议,请三个监管部门认真调研和分析当前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 (三)政府部门要积极支持。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厅、外经贸厅、税务局等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政策的调整和落实情况,为金融部门经营决策提供帮助。要为银企合作搭建平台,积极提供服务和支持,引导资金投向,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有效性。同时,要引导企业合理安排投资和生产经营,避免投资和生产规模的过度扩张,合理控制新开工项目,严格控制资金不落实的项目开工。推进信用浙江建设,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维护银行债权。对当前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开发区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过程中,涉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资金,要积极与有关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对政府在上述项目中作出的承诺,要依法履行义务,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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