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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猛进在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2005-7-19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意义

  我省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三个确保”措施得到落实,促进了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促进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2004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支出达25.2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转移支付7.89亿元;农民人均负担从改革前的94元下降到14.41元,人均负担水平仅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0.24%。今年,省委、省政府宣布停征农业税后,转移支付力度更大,农民负担更轻。我省农村税费改革从清费稳税到局部免征农业税,直到全部免征农业税和逐步取消村提留制度,这是省委、省政府为浙江农民提前告别“千年皇粮”做出的重大决定,也是我省提前进行了一些很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得到了全省农民的一致拥护。

  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村税费改革并没有结束,而是与之相关的体制性改革,涉及面更广,层次更深,任务更重。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在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其体制。当前,要统筹城乡发展,打破制度性和体制性障碍,这都和农民负担有着直接的关系。取消农业税虽然使广大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进一步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从体制和制度层面来看,农民负担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导致农民负担反弹的体制性和机制性因素依然存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新体制,必须加快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这也是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继土地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之后的第三次农村重大改革的意义所在。

  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各方面条件也已经成熟。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已经有了一个强有力的综合国力作保障。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我们既有改革的内在动力,又有良好的财力基础,特别是我省经济社会有着相当的承受能力,可以说是“诸事已宜、只待东风”。因此,我们要着眼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力,着眼于建立包括现代税制在内的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眼于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性障碍,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刻认识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有利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我省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

  二、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新路子

  从明年开始,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将转向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进入了更重要、更艰巨的新阶段。为了全面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中央要求各省在今年内先行试点,探索经验。根据全国会议精神,省政府已作了多次研究,并经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确定宁波市的北仑区、嘉兴市的嘉善县、绍兴市的绍兴县、衢州市的开化县等4个县(区)为全省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县。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围绕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化解乡镇债务和建立村级组织运行机制等五大方面进行。

  (一)关于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础。乡镇机构改革,重点是乡镇政府的职责定位和机构设置。一是重新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新时期的乡镇政府职能要突出体现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组织发展经济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要弱化直接参与的行为,强化统筹协调和服务引导职能,努力建设成为服务型、法制型的政府。二是合理设置乡镇内设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若干个综合办公室。用“花钱买服务”的理念整合事业资源,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出路。三是精简人员和控制领导职数。积极推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提倡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或人大主席,副乡镇长与党委委员实行相互交叉兼职。四是多渠道分流人员。要用新的思路,研究和探索乡镇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近年来试行的下派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流通特派员,以及挑选乡镇干部从事农村社区管理和担任村支部书记等办法,都属于新的实践,各地可再作些探索,还可以研究“增人不增制、减人不减制”的办法。

  (二)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办学体制,落实县级政府为主的投入和管理责任。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大县级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重点抓好最近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的实施工作,保证使每一个农村孩子能“念上书、念好书”。落实好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的规定,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三)关于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我省长期坚持的省管县财政体制,实践证明是富有成效的。要把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放在调整完善乡镇财政体制上,促进乡镇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确保农村公共支出的基本需要。要根据乡镇类型,完善分类管理办法,加大对贫困乡镇的财力支持,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加快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

  (四)关于化解乡镇债务。乡镇债务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目前,乡镇债务面广量大,问题相当严重,有的已严重影响到了乡镇政务活动的开展。因此,对化解乡镇债务问题,各地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借助目前较为有利的财政经济条件,积极研究债务处理办法。一是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对发生新债的必须有立说立行的制裁措施。二是研究乡镇债务发生的原因,摸清底数。三是制定化解乡镇债务的具体办法,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四是加大乡镇债务清欠管理的力度,制定化解乡镇债务的激励政策。

  (五)关于建立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按照我省农村税费改革方案,从今年起将逐步取消村提留(农村公益事业资金)制度,并准备加快改革步伐,将村提留制度一次性取消。这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村级组织运转将会带来经费上的困难。为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省里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专项安排了经济薄弱村村干部工资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和村级办公场所建设补助等资金。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和财政扶持办法,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按照每个村3—5万元的标准,除村集体经济收入外,不足部分要列入县乡财政预算予以弥补,省里给予适当补助。同时,要精简村干部职数,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开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建立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广农村公益事业所需投资投劳的“一事一议”办法,充分依靠村民的力量发展村内事业。

  三、加强领导,确保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从今天的会议开始就启动了。各试点县(区)要在7月份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力争10月底基本结束,11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并向省委、省政府写出可借鉴的书面总结,形成相关的配套文件。12月份,准备召开全省会议,推广试点单位的做法,为明年下半年的乡镇换届作好准备。由于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又适逢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试点县(区)党委、政府要统筹安排,把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与先进性教育活动密切结合起来,抓住工作重点,扎扎实实抓好改革试点。

  (一)切实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试点县(区)党委、政府,是做好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抽调熟悉改革业务的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开展试点工作,做到领导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二)省级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会后,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三个指导组,分别由省农办、省人事厅(编委办)、省财政厅牵头,由三家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有关部门指派一名处级干部参加。各指导组具体负责与试点县的联系和指导,及时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宁波市北仑区的试点工作,由宁波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省发改委联系指导。   

  (三)各级税改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各级税改办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办事机构,也是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具体事务的承办单位。各级税改办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定信心,不辱使命,勇挑重担,切实承担起综合、组织、协调、指导和落实本地区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职责。要加强调研,及时掌握改革动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税改办要认真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