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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猛进在全省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8-25

 

  一、狠抓落实,要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施政理念上下功夫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的政府要对人民负责,政府工作必须把人民的利益和需要放在第一位。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省政府这次召开全省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十六大的这一要求。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最近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的“我们要更好地坚持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和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四个“更加注重”的要求。这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加注重全面把握宏观调控的各项目标”,“更加注重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这是我们政府转变职能的方向,是建设现代政府的要求,是政府施政理念的重大创新,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包括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努力方向。
  应该说,当前各地抓经济发展、抓市场监管的目标任务都是很明确的,工作积极,成效也是明显的。但应该看到,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方面的认识还不够,职责还不够到位。从目前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来看,从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角度来看,很多深层次的问题都与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很大的关系。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就要按照十六大的要求,按照总书记和总理的上述要求,真正把该管的事情管好,把该办的事情办好。社会保障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强化的职能。我们要按照建立现代政府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工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快社会保障的法制化建设。

  二、狠抓落实,要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经过多年来特别是上届政府五年的大胆探索和实践,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特别是社会就业、社会保险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是,这方面我们不能有丝毫满足,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许多问题,继续积极深入地探索,进一步深化、规范、完善、提高。
  根据我省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我省在继续推进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已初步具备建立对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条件和能力。这是这次会议作出的重要判断。应该说,近些年来浙江经济发展的态势是不错的,人民生活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但是,全省仍然存在不少的困难群众。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这么快,如果我们还不去关心这些困难群众,那我们就对不起这些老百姓。所以,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对困难群众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的决定。会议之后,各地要在继续完善就业再就业、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把重点放在研究部署建立对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必须明确,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促进就业,但是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离不开政府的救济和社会的互助。这一点,古往今来如此,世界各国也如此。我们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一个有着悠久的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的国家,更应当如此,是本质要求。对困难群众大力实施社会救助,为他们雪中送炭,为他们解燃眉之急,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狠抓落实的关键是要建立制度。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和稳定性。扶贫帮困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关键是要有政策,有工作队伍,有经费来源,做到公平与效率兼顾。这里关键是四个字,“认识”和“资金”。认识问题,关键是一把手要切实提高认识,一把手的认识到位了,问题就容易解决;一把手的认识不到位,问题就解决不了。所以,必须把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资金问题,我们强调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我省各地财力很不平衡,富的地方富,困难的地方确实很困难。所以,在明确目标、明确方向的前提下,实际操作可以从低到高,分步到位。要保证资金,管好资金,稳扎稳打,说到做到。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衢州、江山市等一些地方已经为我们开了好头,他们能够办得到的,其他地区也应该能够办得到,而且应当办得更好。

  三、狠抓落实,要在突出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民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和服务的方向,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当前,城乡困难群众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因病致残、因病致穷,困难家庭子女就学,五保老人的供养,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等。这五个方面都是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这次会议部署的重点,请大家认真研究,务必抓好落实。
  这里还要强调的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在发展或收入上的差距还在拉大,人民群众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生产生活困难。现在社会上各种矛盾很多,信访热点很多,可以说“旧帐未清,新帐又来”。“新官”既要理“新事”,又要理“旧事”,这是我们的职责。这一系列问题,都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逐步地加以妥善解决。这有一个过程,因为毕竟财政承受能力有限。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紧紧抓住重点问题、主要矛盾求突破,一步一步地解决。这不是给大家泼冷水,过去喊口号、唱高调留给我们的教训太深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里大家要理解好“尽力”两个字。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那种一边群众生活困难,一边领导又买新轿车的现象,再也不应该发生了。出现这种情况,就是领导不尽力。所以,在艰苦的环境中更要做到尽力而为,办得到的就努力去办,办不到的要向人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这两年,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上访量很大。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去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的通知》,提出从今年起各地要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也强调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今年5月,省劳动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些也都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近年来,一些市县也对此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是,从全省看,这项探索还处于起步阶段,各地的做法差别很大,既有基本生活保障型的,也有城镇社会保险型的,还有兼顾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混合型的。这几种做法各有利弊。从长远看,按照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和保持政策连续性的要求,考虑到被征地农民已转为城镇居民的现实,怎样建立能够与城镇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需深入探索。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把握好政策的力度,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对待土地问题,一定要慎之又慎。最近,国务院领导已对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已经部署全面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国土资源部等国家五部委已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联合督查。省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我们搞建设,搞开发,要尽可能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宁可调子低一些,也要把好事办好办实。
  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这次会议的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要注意关注信访动态,时刻关注群众的情绪,关注社会的热点,了解群众的意愿和需求,在部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和政策制定中,要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切实处理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到困难家庭去看一看,直接听取他们的呼声和要求,尽职尽力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狠抓落实,要在具体工作手段和措施上下功夫
  这其中的关键是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和管理。吕省长多次强调,财政工作要确立“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有所积累,四要增加调控能力”的理财思路。为此,各地要立足本地实际,从长计议,全面正确地认识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状,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水平也只能逐步提高;二是要充分认识发展是第一要务,建立和完善“大社保”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三是要充分认识我省已经初步具备建立对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条件和能力。要按照这样的要求统一认识,确定目标,形成合力,积极探索,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财政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必须围绕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工作重心的转移,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就是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从全省情况看,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免费就学、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等项支出数字不小,但具体到每个市、县,只要坚持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和加大投入并重,只要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结合,只要坚持深化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各项政策是能够到位的。吕省长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调研时作过测算,这些地区只要在省财政净补助中拿出10—20%的经费,就可以基本解决上述几个方面的支出。关键是各级党政领导要深怀爱民之情,下决心砍掉那些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真正把钱用到急需上,用到“刀刃”上。
  推进“大社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十分重要。重点是健全和完善以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农村为主要平台的管理服务网络。基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涉及就业再就业、社保、救济、优抚以及走访、慰问、结对、认证等工作,目前在运作机制上仍然以条条为主,多头对下,分兵把口。这种局面,不利于基层有序开展工作,不利于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很有必要对基层的各类管理服务机构进行整合。这方面,宁波、杭州已经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各地在现有的劳动保障、民政救助机构的基础上,可以通过调整机构设置,在街道、乡镇以及有条件的社区、农村建立劳动保障和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统一负责所有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形成上下一口的体系。
  建立“大社保”体系,尤其是建立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我们还处在不断的探索中。全省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群众的要求也不尽一致。因此,在坚持省里确定的大原则、大方向的前提下,各地在具体实施中,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们既要真扶贫、扶真贫,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又要掌握适度的保障和救助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社会救助制度的连续性、长效性和稳定性。不能留“窟窿”,不能“养懒汉”,不能陷入西方有些福利国家所陷入的“泥潭”。要坚持城乡有别,允许各地多形式探索,多层次保障,先易后难,先低后高,逐步推进,逐步完善。在工作中,要先解决困难群体当中的最困难群众,再逐步扩大帮扶面。在扶贫济困的同时,我们要通过政策引导,采取具体措施,鼓励和支持困难群众自强自立、摆脱贫困。
  建立“大社保”体系,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调动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在具体实施中,我们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优势,发挥社会主义的优势,发挥党组织的优势,正确地宣传政策,耐心地向群众解释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研究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狠抓落实,要在强化责任机制上下功夫
  首先要切实加强领导。党委要高度重视,政府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抓落实。会议之后,各地要抓紧向当地党委汇报这次会议的精神。今后,因社会保障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而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就首先向政府一把手问责。其次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社会保障工作任务重,目前还特别需要整合全社会的资源。劳动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要勇挑重担,政府各部门都要积极配合,把现有的政策资源、物质资源、人力资源用足用好,形成强大的合力和动力。这方面,省级各部门要带好头,切实担当责任,作出表率。第三要切实落实责任。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难度大,不建立一个清晰的责任体系,就很难落实到位,就很有可能导致政策走偏。落实责任方面,总的要求是政府掌握政策,部门指导协调,工作重心下移。各级政府都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考核。
  
    在继续完善现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全省年内要基本形成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框架,并在若干个方面开始实质性操作,明年要全面启动。各地各部门要抓紧组织实施。全省上下都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完成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开创我省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作出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