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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省长对这次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十分重视,会前专门作出批示,提出“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是省政府今年一项重点工作。这次会议对推动这项工作很重要,一定要组织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和吕省长批示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工作。 一、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任务 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从改革体制、健全机制,以及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执政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对依法行政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的基本准则,表明了国务院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抓紧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本质上讲,依法行政是新时期如何按照党的根本宗旨,处理好政府与人民群众、政府管理与市场经济机制、行政公权与人民大众私权的关系问题。推进依法行政,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愿,反映了加快政治文明建设、推动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要体现和保持“人民政府”的性质,有效发挥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职能,关键是要依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把政府行使的各项行政权力,包括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全面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上来,把是否做到依法行政作为衡量政府工作好坏的基本准则之一。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原则,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程序正当、权责一致的现代行政理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依法行政成为我们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执行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的自觉行动。 二是要加强调研,抓紧制订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意见。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抓紧制订落实《纲要》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制定规划和计划,既要全面、具体,又要抓住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层级监督这三个关键环节。省法制办要牵好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争取尽快制订我省的贯彻实施意见。各地也要及早研究,及早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三是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纲要》的落实。国务院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我们要按照国务院部署作出全面规划,结合浙江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当前,在贯彻执行《纲要》过程中,要把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社会反响较大的领域,特别是城市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建立有效的解决各类纠纷和矛盾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贯彻落实《纲要》要求真务实,研究新情况,形成新措施,解决新问题,防止形式主义。 四是要加强组织学习和新闻宣传。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各级行政机关要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广大公务员进行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新闻宣传,搞好新闻报道,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努力营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前段时间,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组织学习了《行政许可法》,清理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加快了配套制度建设,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7月1日,《行政许可法》将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尽快适应《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真正把《行政许可法》贯彻好、执行好。 一是要把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实施《行政许可法》,是一项事关政府工作全局的大事,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责任到人。要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与实施“八八战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打造“平安浙江”等重要决策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政府在行政许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机关效能、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有效的制度和体制保障。要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提高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和提高政府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二是要把《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坚决清理和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抓紧调整,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明令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尽快落实,不得保留或者变相保留,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因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要加快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取消或者调整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不是削弱管理,更不是放弃管理,而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要按照国务院《纲要》的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理方式创新。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合理界定政府职能,完善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行政决策程序和执行程序,建立有效的行政层级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使政府管理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既是重大的政治原则,也是重大的工作部署,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关系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从讲政治、讲法治的高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纲要》精神,进一步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的三项工作准则,切实加强领导,自觉担负责任,不辱“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使命和宪法的神圣尊严。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从严治政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职责到位,责任到人。要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要加强监督,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纲要》不力的地方和部门,对违法违规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纪律,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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