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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从2003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第一次经济普查。在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参与下,通过全省12万名普查人员的勤奋工作,历经两年时间,我省圆满完成了前期准备、单位清查、现场登记和数据处理等各个阶段的经济普查任务。 这次经济普查,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习近平书记、吕祖善省长等领导就严把经济普查质量、做好资料开发工作等作出过重要指示,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多次听取经济普查工作的汇报并作出具体部署。各市、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也都成立了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保证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可以说本次经济普查是对我省各级政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管理能力的一次检验,而各级政府都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这次经济普查,是对新时期我省省情省力的一次重大调查。作为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市场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社会经济状况和人们的经济生活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普查的结果,对于准确认识我省经济的总体规模和构成比例,正确处理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关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都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为各级政府制定规划和政策,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提供了准确而系统的数据、信息。同时,经济普查还推进了统计调查体系与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综合改革,促进了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统计服务工作。 这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成果来之不易。这次经济普查是集三产、工业、基本单位普查及建筑业普查为一体的综合性普查,可以说是把过去分好多年做的普查工作放在一起进行。我省动员了近12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40多万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统计财会人员,对在我省境内从事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的40.4万家法人单位、47.7家产业活动单位、276.3万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规模空前的普查登记,掌握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近期,我省陆续发布了经济普查的第一、二、三号公报。普查数据公布后,省内主要媒体进行了积极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从总体上看,我省第一次经济普查是成功的。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掌握了基本单位情况。通过这次经济普查,全省所有从事二、三产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行业类别、注册类型等,都已输入省统计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并编有统一代码。基于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建立的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得到了全面的数据更新。 第二,查清了第二、三产业发展底数。通过对不同规模多种所有制单位的系统调查,收集了大量基础信息,全面掌握了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数据,包括单位数量、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负债、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开发投入等,这些都客观地反映了我省第二、三产业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效益情况,反映了改革开放28年来我省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反映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第三,查实了国内生产总值和三次产业比重。这次经济普查为准确核算我省地区生产总值提供了丰富、翔实的核算资料。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进行核算,2004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按现价计算为11648.7亿元,比2004年初步核算数(11243亿元)增加405.7亿元,增加3.6%;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构成由年快报数的7.2∶53.8∶39.0变为7.0∶53.6∶39.4,一、二产业的比重略有下降,三产比重略有上升。各市GDP位次没有变化,但数值有增有 减。 第四,检验了统计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了统计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国家按照这次普查结果修正以往年度统计核算资料,这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手段,也是对我国统计核算制度和方法的重大改进。就我省而言,这次普查也是对常规年度统计工作水平的一次检验。普查结果表明,我省的统计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第三产业统计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省经济普查任务的完成,是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的结果,是以今天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代表的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团结奋斗、努力工作的结果。 经济普查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和平时期的一项重要社会动员。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普查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经济普查作为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和文化大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检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一次重要实践。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感强烈,有力地保障了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济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并肩作战,发扬了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统计部门有效地发挥了日常组织和综合协调的作用;工商、税务、民政、编制、质量技监等部门,认真地进行了单位核实、认定工作,参与了督促、检查工作;财政部门在财力和物力上对普查工作给予了支持和保障;发展改革、经贸、建设等部门认真参与了经济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铁路、邮政、通信、银行、保险、证券、武警等部门和单位,很好地完成了本部门、本系统的经济普查任务;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社会宣传动员,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经济普查在我国普查史上是第一次,在世界上也少有先例可循。作为国家试点省,我省的普查工作者着力研究和探索普查组织模式和普查方法,为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制定和完善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实施方案制定方面,针对我省个私经济发达的特点,创造性地采取了去掉敏感收入指标,代之各项支出和费用,“以支出反推收入”的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在组织实施方面,为搞清搞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总量,开展了“地毯式”的清查摸底;在普查手段方面,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数据的网络传输和计算机处理。广大普查工作者以积极进取、严谨求实的精神,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保证了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数据处理手段的有效性。 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坚决执行依法普查的原则,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实事求是地开展普查各项工作,决不弄虚作假;严格信守承诺,保证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泄露,保证普查资料不作为任何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解除了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严格执法监督,依法处理不配合普查登记或提供虚假数据的单位和个人,使这次经济普查成为依法行政的一次重要实践。 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各级普查机构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了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在各个环节实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对普查对象报送的普查表,组织有经验的财务和统计人员,认真进行人工审核;对录入计算机的数据,通过增加计算机审核条件,组织精兵强将进行集中审核,保证了普查数据的质量。 这次经济普查获得的数据,是宝贵的信息资源和社会财富,我们要十分珍惜。这里就做好我省经济普查后续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经济普查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普查的目的在于运用,本次经济普查搜集了大量反映我省二、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的基本数据,蕴含了经济和社会的大量信息,是一座待开发的“金矿”。各地要根据国务院要求,以经济普查数据为依据,相应调整“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计划的基数,使之建立在更加准确的数据基础上;要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的分析研究工作,深入挖掘普查数据的内在信息,更好地为党政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服务。对普查资料中涉及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信守承诺,一如既往地保守秘密。 第二,要加强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根据经济普查数据,统计部门已经建立了一个全省一库制的基本单位名录更新维护系统,建立了县及县以上各有关部门基本单位名录更新报表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管理和维护工作的落实。统计部门要继续把管理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努力做到覆盖范围全面、信息内容可靠、动态更新快捷、随机查询方便、系统运行安全。 第三,要认真总结普查工作经验,不断改进统计制度和方法。在这次经济普查中,各地、各部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采取了很多有益的措施,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探索出了许多新方法。要在总结自身普查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借鉴国内外好的做法,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完善统计体制,健全指标体系,理顺数据采集渠道,改进统计手段和方法。要进一步推行抽样调查制度,完善部门报告制度,搞好规模以下经济统计调查,加强和改进常规统计工作。 我省第一次经济普查已经取得圆满成功,但统计和普查事业任重而道远。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以这次经济普查的成功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统计和普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服务的水平,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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