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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明在全省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2004-6-24

 

  一、当前我省面临的供用电形势
  
  今年以来,我省用电需求继续呈现旺盛的势头,供需矛盾继续非常突出,受供应不足的影响,用电增速明显放缓。1—5月份我省全社会用电量516.66亿千瓦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67%,增幅下降8.48个百分点。1—5月份全省共拉限电353755条次,拉限电负荷53963万千瓦,少供电量42.48亿千瓦时,远远超过了去年同期水平。如考虑拉限电、错避峰、负荷控制等影响,实际用电需求增长仍在25%以上。1—5月份我省统调用电量412.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5%,统调整点最高负荷1348.9万千瓦,同比增长6.82%,平均用电峰谷差148.4万千瓦,同比下降了47%。最高日用电负荷率达到97.58%,创历史新高。由于电力供应不足,各地都采取了各种错峰限电措施,负荷曲线几乎成为一条直线,浙江的情况在全国是少有的。
  
  1—5月份省内火电统调发电机组设备利用为3038小时,同比提高450小时,我省的发用电调节利用能力已趋于极限。加上周边省份也都缺电,外购长期合同电量大幅减少,中短期和临时交易异常困难,已无法满足用电需求。1—5月份我省累计净购入电量104.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08%,日均最大购入电力335.6万千瓦,同比增长6.89%。
  
  今年以来,通过电力部门和各地政府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快了电力建设步伐。到目前为止,电网建设完成投资36.87亿元,一大批输变电项目投运,提高了我省输送电能力,为迎峰度夏消除电网瓶颈制约创造了物质条件。同时,舟山二期和秦山核电二期2#机已先后投产发电,嘉兴电厂二期3#机和宁波台塑已进入并网调试阶段,也增加了我省的发电能力。
  
  预计2004年我省全社会用电需求15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2%,统调用电需求12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86%。在省内购电达到预计值,省外购电维持2003年水平的前提下,用电缺口在200亿千瓦时左右。预计2004年统调最高负荷需求1900万千瓦,如出现持续高温干旱天气,统调最高负荷需求将达2100万千瓦。而目前夏季基本落实的最大外购电力390万千瓦左右,加上省内机组最高出力1080万千瓦,在不考虑任何备用的情况下,2004年夏季高峰最大电力缺口430万—630万千瓦,平均电力缺口340万千瓦,我省电网迎峰度夏的形势非常严峻。
  
  我们必须十分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在巨大的电力缺口背景下,一是由于缺电严重,省内发电机组长期满负荷运行,系统备用严重不足,加上机组和电网检修安排困难,给稳定电力供应带来了隐患。二是受全国煤炭、运力市场大气候的影响,煤炭合同兑现率只有30%左右,我省电煤存量和在途量均下降到警界线以下,电煤资源保障不容乐观。三是对外购电力依赖程度升高,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增加。四是部分地方有序用电工作尚待加强,错峰负荷还没有完全落实,超用统调指标严重。五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保障措施还不够有力,首先保证城乡人民用电的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尤其是农村居民用电难以保证,前五个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比去年同期下降4.6%,其中农村居民用电下降16.0%,人民群众意见很大,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要求确保基本生活用电。以上情况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加强领导,确保迎峰度夏工作顺利完成
  
  对于我省当前面临的供用电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政府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和企业、省级有关部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今年迎峰度夏工作的艰巨性,认真研究有效措施,早做准备,早做方案,多干实事,多出实招,从最困难处着手,争取最好结果,确保我省平安度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把握大局,制定各种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做好今年迎峰度夏工作,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务必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各地政府必须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持续高温季节,老百姓有没有电用,不是一个简单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问题,而是关系到千家万户最基本生活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问题。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缺电矛盾一直都十分紧张,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上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要讲政治、讲大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二是要克服麻痹、消极、畏难情绪,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这项工作。对夏季供电的重点要明确,坚持有保有压,不得挤占人民生活用电指标,企业不得与民争电。生活用电所占总量比重不高,电力再紧张,应该得到保障。今年必须更大范围地动员用电大企业参与压减用电负荷,以减少大面积拉限电情况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年初省里已经制定了《浙江电网统调用电指标分配办法》、《浙江电网用电考核办法》。各地要严格按指标控制用电负荷,优化利用电力资源。建立健全各级有序用电组织机构,分解落实任务,管理到线(户),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错峰用电、避峰让电和限电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用电查处力度。要强化电网安全管理,电网公司要杜绝误操作、误调度。做好线路维护检查工作,防止事故跳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打击偷盗电力设施,防止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事件发生。通过加强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以良好的设备状况,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网的安全运行,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
  
  (三)确保抢建电力项目如期投产。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加快电力工业发展步伐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凡有建设任务的地方,要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加强政策处理,确保电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项目单位要狠抓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承建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协调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争取早日投产。要加快电网建设改造,甬西变、萧山变、温州变、宁波变等重点项目,要加快进度,力争在7月上旬投入运行。抓紧有关政策处理,尽快消除局部电网“卡脖子”问题。
  
  (四)科学合理挖掘电力设备潜力。省内统调机组在7月中旬将全部检修完毕,进入“全接线、全出力、全运行”状态,鼓励现有机组在保证设备安全的状况下多发电。发电企业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低谷期进行设备消缺,对难以及时处理的设备缺陷,要尽早制定预案,必要时申请减负荷或停机处理,以避免造成重大的设备事故。在迎峰度夏前,要做好技术监督检查,积极应对防暑降温、防汛、抗台抢险,加强运行纪律,杜绝误操作,使电网和机组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充分挖掘地方公用和自备电厂、油机的发电能力,提高设备利用率,适当缓解大网供电不足的矛盾。在用电高峰期,充分利用水力资源,积极发挥小水电顶峰作用。同时,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保证煤炭运输畅通,抓住各种有利时机,积极组织煤炭资源和增加库存,切实保证正常发电所需燃料。
  
  (五)优化电网调度,促进发电企业稳发满发。要进一步强化目前网厂间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合理安排好省内机组的运行和检修,为发电企业稳发满发创造条件。进一步改进、完善省内水电厂发电调度方式,在保证防汛、灌溉需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好有限水资源的顶峰作用,最大限度保证水电厂顶峰和事故备用的需要。高度关注火电厂煤炭供应情况,充分利用6月汛期低负荷和省外购电相对宽松的有利时机,及时协调好发电运行,力争多贮煤。
  
  (六)千方百计组织省外电力电量资源。要缓解我省用电紧张状况,除省内机组满发外,还要尽最大努力争取组织外购电。
  
  三、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疏导电价矛盾,促进电力资源合理配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华东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省将适当调整电价水平,规范电价管理,疏导电价矛盾,同时,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次电价调整的主要内容有:
  
  (一)适当调整销售电价水平。我省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将提高4分,主要用于缓解电网企业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煤炭价格上涨、省外购电成本上涨等矛盾。农业、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二)进一步规范上网电价。适当调整并逐步归并现有统调独立核算电厂的上网电价,我省部分电厂的上网电价有所提高。对省统调范围内新投产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0.385元,安装脱硫设备的另加每千瓦时0.015元。统调燃煤机组执行国家核定电价的发电利用小时为5500小时,超发电量统一执行每千瓦时0.328元的超发电价。同时,对非省统调地方公用燃煤热电企业上网电价作适当调整。
  
  (三)适当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具体调价水平由省物价局组织召开听证会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四)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运用价格杠杆,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工业电价统一调整;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以上基础上再分别提高每千瓦时2分和5分。
  
  (五)优化利用电力资源,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规范企业自备电厂有关价格、收费政策,要按各省统一标准向自备电厂自发自用部分征收三峡基金、农网还贷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我省目前的基金和附加标准分别为每千瓦时1.5分、2分、0.5分,共计4分。同时,自备电厂要向接网的电网公司交纳系统备用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