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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加元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
|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
2006-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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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刻认识城乡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正确把握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并就城乡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导方针和工作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五个统筹”的要求,并把统筹城乡发展摆在第一位,强调要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更加全面地部署了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强调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去年9月,中央政治局还专门就城镇化发展进行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最近,党中央又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都作了重要讲话。 我省的城市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199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城市化战略,有力推动了大中城市和城市群的培育,有效带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明显增强了我省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近些年来,省委、省政府又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2003年,我省开始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山海协作”和“百亿帮扶致富”五大工程。去年1月,省委、省政府又制定实施了《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前不久,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又全面规划了今后五年我省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任务。这个《纲要》指出,要继续积极推进城市化,强化城市的集聚辐射作用,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要加快建设农村新社区,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努力改善农村整体面貌;要加快城乡一体的制度创新,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的体制障碍,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 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指导方针和决策部署,我们感到,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城乡建设工作必须按照“立足科学发 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执政理念,坚持城市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双向推进,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快实现城乡建设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出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城乡建设工作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句话: (一)把握统筹主线。即统筹城乡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使然。落实统筹城乡发展这一战略思想,加快新农村建设和提升城市化水平是两大战略任务,城乡一体化是战略目标。农村不建设好,农民不富裕,整个国民经济就不能良性循环,城市也不可能繁荣和发展;城市是一个区域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集聚点、制高点,城市化是新农村建设的最大带动力,没有城市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无法转移消化,就不可能实现“减少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 统筹城乡发展,一方面,城市和城市群要继续做大做强,要顺应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我省的城镇体系,推进新一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增强城市和城市群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并积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现代文明向农村延伸、拓展和覆盖;另一方面,要科学规划建设新农村。我省地域面积小,人口密度高,经济相对发达,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55%。我们预计未来一个时期,我省现有的2100万左右的农村人口,其中一半左右的人口还将走向城市,走向县城,走向小城镇,真正留在农村的将是1000万左右的人口。所以,新农村建设要十分注意把握人口、产业和要素向城市、集镇和中心村转移集聚这个大趋势,在城乡互动中合理布局新农村建设,特别是要抓好中心镇和中心村的规划建设,增强其功能,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 (二)强化规划龙头。城乡规划是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是统筹城乡推进区域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一项基本的公共政策。在新形势下,城乡规划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制度、体制和机制保障。建设部门要参与党委、政府的综合决策,要打响自己的品牌,城乡规划是第一位的。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地方不够重视,规划作为重要的公共政策、调控手段和资源配置方式,发挥的作用还不明显;二是规划不够完善,认知水平、编制手段和方式方法还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规划执行不够严肃,有的地方政府自己违反规划,随意性很大,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随着长三角地区和我省区域发展结构的演变,随着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加快推进,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及建设部门在转变规划理念、理顺规划体制、创新规划手法、强化规划监管等方面都应当而且可以大有作为。 (三)加强功能建设。这是城乡建设的核心内容所在,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必然要求。我省自实施城市化战略以来,城镇规模迅速扩大,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但总的来看,前一阶段的城市化主要在形象和形态建设方面考虑的比较多,而功能建设和环境建设还比较薄弱。近些年出现的大中城市住房难、行路难、停车难等问题,不时出现的供水、供气、供电等方面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缺的问题,归结起来就是功能缺失。下一步,城乡建设的重点要尽快由形象建设转到功能建设上来。不仅要继续增强城镇的产业发展功能和基础设施功能,还要突出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不仅要重视地上的建设,还要加强地下管网建设和地下空间的功能开发;不仅要继续增强城镇自身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还要加快向农村延伸、拓展和 覆盖。 (四)提升管理水平。城市管理领域广阔,包括规划管理、市政管理、市容管理、应急管理等方方面面。城市管理是否到位,直接决定着市政公用设施功能的发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城市的正常运行。人们常说,“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但是,从实际情况看,相对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工作仍然滞后,管理还比较粗放,管理效率还不高。在管理体制上,存在部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的问题,以致有的事情无人管,有的事情多头管;在管理方式上,往往依赖突击式和运动式的管理,尚未形成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在管理的时效上,信息获取往往滞后,以致管理措施落实和发现问题的处理往往显得被动。加快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管理体制改革、信息技术支撑、健全应急体系三个方面着手,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要继续积极推行城市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效整合各部门的管理职能;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是整合城市管理资源的重要平台,是实现城市统一管理、精确管理的根本手段。特别是大中城市,要积极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加快推行“数字城管”,并实现与“12319”城建服务热线的有机组合,形成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指挥和监督系统。健全城市应急管理体系,重点是要强化城市的资源供应保障,增强城市的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城市的安全保障能力。 (五)着力制度创新。这是促进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动力所在。统筹城乡发展,关键是要不断深化改革,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必须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户籍管理制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土地征用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财税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从建设部门考虑,要着重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城乡建设投融资体制、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市政公用服务行业管理和营运体制、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制度、市政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价格体制以及建设部门自身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 二、着力抓好今年的重点工作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省政府的第四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加快完成本届省政府确定的城乡建设方面的目标任务,确保“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里,我着重强调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形成城市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双向互动的新格局。 这是建设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我省推进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布局,吕省长在关于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报告中作了完整的阐述,就是要“继续推进城市化,加快杭州、宁波、温州三大中心城市和浙中城市群建设,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做强做大,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积极培育中心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强化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各级建设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三点:一是继续增强大中城市和城市群的龙头带动作用。各级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在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上发挥主导作用。要鼓励大城市通过城际快速干道连接周边中小城市,形成点轴型、组群式的城市空间发展形态;要支持有条件的地级市和经济强县政府所在地发展成为区域经济中心和中等城市,鼓励更多的县城和中心镇发展成为功能健全的中小城市。二是紧紧抓住县域经济这个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单元。县域经济是我省区域发展的特色,以县域为单元,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良性循环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路径。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建设部门要紧密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培育、乡镇综合改革和乡镇、村区划调整,强化县市城区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县域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形成城乡之间人口有序集聚、资源优化配置的发展格局。三是把村镇建设特别是中心镇、中心村建设摆在 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我省实际出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是加快提升中心镇和中心村的功能,促进乡村人口、要素的有序集聚。在继续优化小城镇和村庄布局,积极稳妥开展乡村规模调整的同时,要着力加强中心镇和中心村的功能建设和环境建设。在这方面,特别是在村镇规划、村镇建设中,各级建设部门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 我省人多地少,资源紧缺,环境脆弱,推动城乡建设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乡建设发展新格局,也是各级建 设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十分注意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广泛开展节地、节水、节 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二)着力加强规划工作,使城乡规划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重要抓手。 今年着重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紧修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这一轮修编,要充分体现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着重协调好大中城市、城市群以及城镇密集地区的城乡空间发展布局,协调好城镇建设、产业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城镇规模、区域性生态绿地布局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等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空间规划管治机制和诱导机制。二是积极推动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县(市)域总体规划,是打破规划城乡分割的根本途径。我省已经有16个县(市)开展了这项工作,从实际情况看,效果都比较好。编制这一规划,必须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城乡建设发展空间、产业发展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农田保护空间和区域基础设施通道,统筹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实现城乡规划在县(市)域范围内的全覆盖。县(市)域总体规划是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对现行城乡规划编制方法的重大创新,其审批和实施监管仍然依据城市规划法执行,按照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批程序,报省政府审批。三是着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管理。高效有序地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节约城市土地资源、提高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城市综合防空防灾 能力的必由之路。各级建设部门要会同人防部门切实加强这项工作。四是依法强化规划的执行和监管。要加强对各层次和各种专项规划编制的监管,确保全省城乡规划一盘棋。要严格实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分区分类分级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机制,确保城乡规划在空间布点上落到实处。省建设厅要切实加强国家和省审批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配合。要加强城乡规划基础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实施“阳光规划”,积极探索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管模式,不断提高规划监管的针对 性和有效性。 (三)着力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启动新一轮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突出加强功能建设和环境建设的要求,今年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这主要包括给排水专项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各地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平原地区,要在开展县(市)域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抓紧研究编制这些专项规划。二是加快推进城市和区域集中供水设施及管网改造。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好的重要职能。省政府最近将专门就此发出文件。建设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在继续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和供水质量的同时,加快实施城乡一体的区域集中供水,扩大农村受益范围。目前,我省城镇集中供水覆盖的农村受益人口已达500万左右。省政府提出,今年要新增100万,这项任务已经列入省政府的10件实事,要确保完成,争取超额完成。三是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这是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重要基础。要完成本届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建设部门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4个已经开工的今年要确保完成主体工程,13个未开工 的今年上半年必须开工建设,明年必须全面建成。同时,要加快推进钱塘江流域生态敏感区部分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不仅要加快主体工程建设,而且要同步配套管网建设;不仅要加快设施建设,而且要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城市垃圾处理场重点是推进无害化改造。农村垃圾处置要继续大力推行“村收、镇运、县处理”的集中收集处置机制,今年全省要新建200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山区农村也可以因地制宜采取就地无害化处 置的办法。这些任务都已列入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考核内容,也必须确保完成。四是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要统筹路网布局与用地功能布局、平面交通与立体交通、项目建设与系统建设,坚持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城市综合交通承载能力,系统地解决行路难、停车难问题。现在许多大中城市功能过度集中,职住过度分离,导致交通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过度集中,城市中心区路网不堪重负。要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使城市发展由目前的单中心逐步转向多中心、功能布局相对均衡的新格局。要积极推进城市公交系统向农村延伸,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五是深入推进城市生态建设。要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林秀的优美人居环境。 (四)着力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今年,在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同时,要重点加强三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数字城管”试点工作。“数字城管”是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平台。今年上半年,列入建设部和我省试点的城市要确保全面运行,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技术标准,尽早在全省推广。这项工作既是城市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又是一项重大的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省建设厅要紧密跟踪试点,深入研究制度和技术层面的问题,并积极拓展“数字城管”的功能和领域。二是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要坚持提升城市品位与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相结合,既要开展集中整治,更要积极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加快形成政府引导、社区负责、公众参与的城市环境建设与维护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城市防灾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各级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制订完善供水、供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机构,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强化应急保障措施,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着力调整优化结构,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房地产业,要认真贯彻省政府确定的“稳定价格、加强保障”的八字方针,继续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上半年,省政府将出台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意见。今年,所有市县都要全面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并完成5000户农村低保家庭的危旧房改造。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着力稳定市场预期和消费心态,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业,要全面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各项政策,促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深入推进培育建筑强省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建设行业监管机制,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 建设行业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直接相关,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建设厅提出今年要着力办好城镇住房保障、村镇建设、清理拖欠工程款、控制城镇房屋拆迁总量、启动农村住房救助、开展沿海地区农房防灾能力普查、加快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区域集中供水设施建设等八个方面的实事,比较好地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比较准地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这些实事,都要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并切实加大工作指导和督查的力度,确保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建设部门作为综合管理城乡建设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繁重的任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级建设部门必须突出加强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提高统筹协调能力。特别是在理思路、定规划、出政策、当参谋时,各级建设部门要强化综合部门意识,善于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分析研究问题,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的综合决策。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要坚持统筹城乡,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善于协调和利用其他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努力在城乡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是增强为民意识,提高保障服务能力。各级建设部门要善于运用手中的公共政策资源和调控杠杆,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呼声为第一信号,认真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畅通高效的市政服务信息收集、处置和反馈系统,为城乡居民生活提供及时便捷的保障和服务。要适应社会由生存型向发展型的转变,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三是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部门立法、执法的任务都很重,必须把法制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要积极推进建设领域的地方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加快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建筑节能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立法,加快市政公共设施配置、资源集约利用、城乡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建设。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确保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 四是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活动,牢牢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对行政许可和审批的制约和监督。要全面推行“阳光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商业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