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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临生在全省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2005-12-11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规律

  “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实施一年多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到今年三季度止,全省已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270.95万人,其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96.89万人。通过培训,农民的就业竞争力有了显著提高,有53.4万名农民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和“绿色证书”;有71.1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受训后实现了转移
就业,培训转移率达73%以上。

  总结各地的工作经验,主要是做到了“四个结合”:

  (一)把统一思想认识与完善组织制度结合起来,建立了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工作机制。
  (二)把创新培训体系与严格培训管理结合起来,探索了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运行机制。

  (三)把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与健全多方投入机制结合起来,形成了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整体力量。

  (四)把促进农民转移致富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但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地方对农民培训工作重视不够,进度较慢。二是组织宣传不够深入细致,少数地方培训信息未能及时传递到户,影响了培训的覆盖率。三是培训水平参差不齐,一些乡村培训点的办学水平不高,缺师资、缺设备、缺实习训练场地,难以保证培训质量。四是培训层次尚待提高,不少地方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主要停留在短期的适应性培训层面,还不能适应企业对高技能员工的需求。

  二、扎实工作,推动“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取得新突破

  (一)突出培训重点,加强分类指导。

  就全省面上来说,当前的重点仍然是主攻农民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各地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全面调查,摸清本地农村劳动力的底数和就业意向,在此基础
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学得会、用得上、转得出”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专业。

  在劳动力输出较多和下山脱贫群众较为集中的欠发达地区,一方面,要继续搞好劳务输出,针对输入地的用工需求组织培训;另一方面,要根据农民的年龄、文化水
平以及接受能力,设置相应的培训课程,对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重点开展以家庭手工业、来料加工业和社区服务业为主的实用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转移就业的基本技能。

  在块状特色经济发育比较明显的地方,要根据本地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组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培训,为当地经济持续发展输送合格的劳动者。根据目前我省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已经大多向二三产业转移的现实,各地尤其是块状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要把开展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帮助他们在二三产业实现稳定就业。要切实发挥企业在培训农民工中的主体作用,将操作技能培训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厂规厂纪培训等有机结合起来。各级政府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等政策手段,引导和督促企业确保农民工技能培训的投入。

  要重视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加强对他们的战略型和创业型培训。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特别是对未能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要通过普及“3+X”的方式,
提高其职业技能,促进农村后备劳动力充分就业。

  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业技术培训办法。重点加强对种养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社员、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产品贩销大户、农村经纪人等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农民。

  (二)提升培训层次,创新培训方法。

  目前正在进行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由于培训时间、深度和广度的限制,一般只能使农民掌握一些普通的、基本的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的作用有限。因此,下一步的培训工作要在与市场需求对接的基础上,着力在拓展培训领域,提升培训层次,挖掘培训深度上下功夫。要树立错位竞争的培训理念,在继续搞好一般性技能培训的同
时,瞄准对岗位技能要求较高的特殊工种开展战略型培训,培养大批掌握新技术、能操作最新设备的高技能劳动力,适应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需要。

  要根据外省劳力型民工涌入挤压了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空间的实际,强化特色意识,根据本地区的产业特色、行业用工特点和农民的择业习惯,开展更加符合市场和农民需求的特色工种培训。要增强品牌意识,如“舟山海员”、“衢州保姆”、“云和师傅”等,对当地劳动力的培训转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培育本地的特色培训品牌。

  要努力创新培训模式,将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结合起来,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结合起来,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结合起来,专项培训与综合培训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时空自由、资源共享、系统开放、形象直观、边际成本低的优点,借助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大力发展网络化远程培训。

  (三)整合培训资源,开展分级培训。

  农民分散居住的特点,使得大量的培训工作由培训条件较差、专业设置较少、教学水平较低的乡村培训点来承担;另一方面,许多培训学校和培训基地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优质的教学资源被闲置。要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培训的社会参与度,在发挥现有培训机构作用的同时,充分调动大专院校、企业培训中心、民办培训机构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一个结构完整、层次清晰、分工合理、竞争有序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网络。各地要按照“培训场地、培训师资、培训设备”三达标的原则,认定和公布一批教学质量保证、市场信誉良好、转移就业率高的培训基地,增添必要的教学设备,加强动态管理,在尊重农民选择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基地培训的覆盖面。

  要加快培育培训市场,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资助、学校减让、农民分担”的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培训、学校提供培训、农民自主选择培训”的社会化培训机制,促进培训机构间的竞争,推进培训产业化进程。

  要加强培训基地与乡村培训点间的分工与协作,根据培训工种对培训软硬条件的不同要求和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点,开展分级分类的培训,逐步形成简单技能培训由乡村培训点承担、高技能培训由培训基地承担的培训格局。要大力开展“送教下乡”、“送仪器下乡”等活动,探索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培训合作机制,推进农民培训的城乡统筹、区域合作和对口帮扶。

  (四)促进转移就业,强化后续服务。

  开展农民培训,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使农民能够“转移就业、稳定就业、提升就业”。但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用工企业与受训农民间的对接不充分,客观上给农民转移就业增添了难度。二元体制下城乡分割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缺失,又影响了农民转移就业的稳定性。因此,培训工作不能一训了之,一转了
之。

  必须把加强对受训农民的转移就业服务、促进其就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就业撮合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在促进农民转移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农民加速转移、稳定转移。要大力延伸政府就业服务网络,扩大政府就业服务范围,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乡镇就业管理和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重点,逐步构筑起联通城乡、规范运作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要进一步畅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信息渠道,加强培训与就业信息的搜集、发布和沟通,健全培训与就业信息网,促进受训农民与用工企业间的信息对接。要大力培育劳动力市场,壮大就业中介组织,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探索定向就业、劳务输出、劳动派遣等多元化的就业形式,努力构建受训农民转移就业的社会化中介平台。

  要积极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的务工环境、劳动保障和公共服务,进一步消除农民转移就业的制度性和非制度性壁垒。要强化跟踪服务,对已经转移就业的农民,通过定期回访、发放联系卡等多种方式,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法律援助、劳动争议及劳动仲裁咨询等服务。并通过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农民和企业的需求变化,调整和优化培训结
构。

  三、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领导

  一是要深化认识,强化宣传,进一步营造农民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把农民培训工作纳入各地“十一五”规划,列入各级政府“三农”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
容,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负责抓、综合部门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头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要切实抓好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用农民培训转移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教育和发动干部群众,转变基层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农民群众的择业观念;进一步拓宽培训信息的传播渠道,健全培训信息的传递机制,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元化的媒体平台扩大培训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培训政策,确保培训政策公开透明,培训信息家喻户晓。

  二是要明确职责,形成合力,进一步夯实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基础。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任务,需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通、协调一致的培训工作网络,需要条块间的密切配合。各级政府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统筹规划、组织发动、信息发布、行业监管、指导服务上来。省、市一级是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中枢,要重点做好调查研究、综合协调、规划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县(市、区)一级是培训工作的中坚,要着重抓好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培训网络建设、培训计划制定、培训组织实施、转移就业服务等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是培训工作的基础,要着力在宣传发动、组织引导、信息沟通上发挥作用。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分头抓好培训工作。劳动部门要通过逐个行业的调查摸底,研究制订农民培训就业的导向性规划,引导培训机构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同时加强对农民转移就业的服务和引导,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切实加强对各类公办和民办职业技能教育资源的调查、整合和监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类培训学校的培训工种、培训费用、培训人数、就业率以及就业后的工资水平等信息,方便农民自主选择培训学校和培训专业。农业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农业专业技能的培训标准和考核标准,调整培训结构,确保培训质量。经贸部门要把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培训产业工人结合起来,将对农民工技术培训纳入企业职工培训的总体规划,更加充分地发挥企业在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各级农民培训办要加强对面上工作的指导,做好调查研究、计划制订、经验交流、督查考核和综合协调等工作。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社会团体也要立足自身职能、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相关工作。

  三是要增加投入,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好培训资金的效用。培训农村劳动力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健全公共财政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投入机
制,设立培训专项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当前特别要建立健全农民培训资金的综合利用机制,把各部门、各工程安排用于农民培训的资金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培训经
费,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率。要积极调整培训资金的支出结构,列出专门资金,用于支持在岗务工农民的培训。通过开办低收费的农民工培训学校,给予培训工作突出的企业适当奖励等办法,加大在岗务工农民培训力度。要设立培训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确保培训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培训办要与财政部门一起,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对培训进度、培训质量、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的行为,确保培训补助资金用到受训农民身上。

  四是要深入调研,探索创新,进一步拓展农民培训的工作思路。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创造出的新典型、新经验、新措施,推动培训取得新突破。积极吸收借鉴外省、外国农民培训的好办法、好举措,开阔培训工作视野。加快建设全省联网的农村劳动力资源培训就业信息数据库,对农民的个人信息、培训信息、转移就业信息等进行集中电子化管理。强化对全省农村劳动力资源培训就业状况的跟踪调查,掌握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和就业动态,及时更新数据库,为全省安排培训计划、加强培训管理、改进培训方法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