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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临生同志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二○○六年一月七日)

2006-1-20

  一、 认真总结“十五”林业建设的成绩和经验(略)
  二、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林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十一五”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我省“十一五”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治林和科教兴林,努力构建森林生态安全体系,促进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兴林富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十一五”时期我省林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设绿色屏障,增强富民能力,继续走在前列。到2010年的主要目标是:
  ——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森林质量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5亿立方米以上,林分平均郁闭度达到0.60以上,阔叶林、针阔混交林比重达到45%以上;森林生态功能显著增强,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总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30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初步建成,完成造林更新面积200万亩;沿海防护林体系逐步完善,建成沿海基干林带2000公里,平原、城镇、村庄、通道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2%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加强,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10个以上,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面积占国土面积6%以上。
  ——初步建成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林业行业社会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更趋合理,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森林旅游等服务业产值占总产值比重达到30%左右,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林业保障体系。以分类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健全,林业产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资源管理等林业政策不断完善。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并重的林业投入保障体系。依法治林深入推进,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健全的林业普法体系基本建成。现代科技在林业发展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林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林木良种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立森林灾害预警监控系统和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林业人力资源培育与开发工作不断加强,林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普遍提高。
  (二)“十一五”林业建设的主要任务。
  1加强森林生态建设。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完备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在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
  一是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十一五”时期要继续把生态公益林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立健全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组织保障体系、管护网络体系、效益监测体系、信息管理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促进重点生态公益林的有效保护和管理。各地要根据目前生态公益林建设水平,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功能,努力使一、二类生态公益林比例达到70%以上,阔叶林、混交林比重达到50%以上,林分平均郁闭度达到0.7,确保30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如期建成。在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同时,各地还要因地制宜,抓好市级、县级生态公益林建设。
  二是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实践证明,沿海防护林在抗御风暴潮、防浪固堤、减轻地质灾害等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都非常重视沿海防护林建设,温家宝总理专门作出批示,强调沿海防护林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沿海地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列入“十一五”规划。国家林业局正在编制规划,“十一五”时期将全面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并于今年在我省率先开展试点。根据我省实际,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大力加强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并逐步向内陆纵深推进,加快构建由海岸基干林带、平原农区和城镇防护林网、山地丘陵防护林等三道从沿海到内陆层层防护的沿海绿色生态屏障,建立风害、水蚀防治结合,林种、树种合理配置,林网、林带、片林、红树林和山体绿化有机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力争完成基干林带等营造林面积100万亩,最大限度地增强森林的防灾减灾能力。今年国家林业局将在我省召开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启动大会,具体任务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另行部署。当前,各地要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制定规划,为全面启动做好准备。环杭州湾森林生态圈建设是沿海防护林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规划已经编制印发,各有关地区要抓紧组织实施。
  三是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既是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城乡绿化水平已经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要继续把统筹城乡绿化一体化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快城镇绿化步伐,按照“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总体部署,继续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村庄绿化。城镇绿化要从注重景观美学向注重生态功能发挥转变、由注重绿化面积向注重空间绿量转变、由注重人工化向注重自然化转变、由注重建设向建设管护并重转变,不断提高绿化质量和水平;村庄绿化要把四旁绿化、见缝插“绿”作为一项重点来抓。要继续加强平原绿化,特别是要把农田林网作为建设重点,进一步提高平原绿化的档次和水平。要继续抓好公路、铁路、河渠、堤坝、街道等通道绿化,提高绿化水平,巩固绿化成果,对至今尚未绿化的地段要尽快绿化,对因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而遭到破坏的山体要采取措施尽快复绿。交通、建设、水利、国土、农业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制定规划,落实责任,抓好落实,共同推进国土绿化工作。
  四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生态省建设,必须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十一五”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第一,要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开展全省湿地资源调查,编制湿地保护和利用规划。加强自然湿地特别是滨海湿地和湖泊湿地的保护和恢复,遏制和扭转湿地资源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第二,要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强化对野生动植物的猎捕、采集、收购、运输、加工经营和进出口的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乱捕滥猎、乱采滥挖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野
生动植物培育利用业的发展。加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预警监控。第三,要加强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建设。研究探索对森林、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等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和主要保护对象的科学管理措施,促进栖息地恢复和优化。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在生态道德教育中的基础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生态道德教育,普及自然科学知识。正确处理好与自然保护区内集体林的利益关系,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探索开展收购集体林的试点。
  2发展高效生态林业。
  发展高效生态林业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壮大林业经济实力,实现兴林富民和林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一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加快低产低效林改造,巩固提高林业第一产业。近年来,我省在发展林业特色基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一批珍稀干果、精品山地水果、笋竹、花卉苗木等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带。今后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要在巩固提高现有基地的基础上,在加快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地生产效率上下功夫,在全省实施万顷低产低效经济林改造工程,重点对目前低产低效的毛竹、油茶、板栗等实施改造,同时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通过几年努力,使全省低产低效经济林面积有较大幅度的减少,林地生产效率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力争使年产值1000元以上的高效竹林面积从现在的52万亩增加到100万亩,改造和建设其他各类名特优新经济林100万亩。
  二是以提高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延长产业链为核心,大力推进林业产业的科技创新,调整和提升林业第二产业。我省森林资源相对不足,对林业第二产业继续较快发展的制约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林业产业的发展必须转变增长方式,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集约经营、循环发展,实现林业产业结构由资源主导型向技术主导型转变,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高投入、高消耗、难循环、低效益的粗放型向低投入、低消耗、可循环、高效益的集约型的转变。全面推进竹木加工等制造业的升级,使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有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新产品研发能力有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林产品大大增加。
  三是以提高品位、服务经济为核心,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到2010年,林业第三产业产值的比重要从现在的16%提高到30%。浙江森林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森林旅游、打造森林生态休闲旅游基地前景广阔。要研究制定加快森林生态旅游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强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公园的文化底蕴,促进森林生态旅游更快地发展。要把发展“农家乐”作为发展林业第三产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同时,积极探索森林资源抵押、保险等办法,大力培育林业生产要素市场。
  四是以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林业产业的各类主导产品都要建立起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行业管理、价格自律、市场开拓、信息交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使分散经营的农民与国内外市场紧密连接,促进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结合,努力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
  3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落实“从严管林”的方针,大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切实巩固和保护好绿化造林的成果。
  一是强化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是林业生态建设的核心,也是加快产业发展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各地都要编制好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完善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审批、依法用地、严格监管,严厉打击乱占滥用林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林木采伐管理,从源头管理入手,全面推行林木采伐公示制,推广电脑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提高凭证采伐率。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测和信息化管理,建设省、市、县相互兼容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实行年度公报制度。进一步规范木材凭证运输制度,改进流动巡查检查方式,规范木材运输检查行为。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监管,明确设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准入条件和审批权限。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重点、热点山林纠纷要得到调处,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十一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提升能力,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健全机构,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强化素质,实现队伍建设专业化;减少损失,实现扑救工作科学化,严防特大火灾和人员重大伤亡,确保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参与防火的自觉性、积极性,减少人为火灾发生;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提高重点地区遏制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加强林火预警监控系统建设,三年内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远程视频预警监控系统,使森林火灾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控制能力;加强专职护林员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快速扑救森林火灾能力;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实施万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形成林火阻隔网络体系,提高森林自御火灾能力。
  三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方针,建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的能力;积极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工程治理,以无公害防治措施为主,大面积压缩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范围及规模;依法检疫,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马尾松毛虫、日本松干蚧、竹卵圆蝽等常发性病虫危害面积和危害程度大幅度下降;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的趋势得到遏制,实现对林业有害生
物的有效控制。
  4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改革是解决林业深层次问题的根本途径。要通过加快改革,逐步建立起一整套与林业现代化建设起步阶段相适应的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标准体系,真正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一是切实做好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是制约林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是影响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也是影响生产要素向林业集聚的深层次原因。针对第一轮山林承包陆续到期的实际,省委、省政府多次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坚持长期稳定不变的方针,切实稳定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依法明晰产权。但由于种种原因,各地普遍进展不快。最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将下发《关于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地要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是积极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对优化森林资源市场配置、改善林业投资主体结构、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03年我们在贯彻中央林业《决定》时,对这项工作已经作了部署。“十一五”期间在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对林木和林地使用权要继续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性质的前提下,商品林和公益林都可以流转,可以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条件,还可以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和活立木市场上进行交易。要在完善流转政策、规范流转管理、加强流转服务等方面有所突破,建立推进林权合理流转、有序流转的机制,为最终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奠定基础。
  三是深化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这项改革我们已经强调多年,但各地进展不平衡,许多国有林场还沿袭着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产权不明晰、职责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国有林场的发展,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国家林业局非常重视这项改革,已经会同人事、财政等七个部委研究制定了改革的政策意见和实施方案,并上报国务院审批,有望取得突破。待国务院出台具体政策意见后,省政府将另行部署,总的要求是“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四是稳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建设廉洁务实、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林业执法监管体系,整合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去年我们在诸暨等5个县开展了以政策制定职能、监督处罚职能、技术检验职能相分离为主要内容的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实践证明,实行林业综合执法,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执法机构,能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下一步要在全省稳步推进。
  5推进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
  科教兴林、依法治林是林业建设的基本方针。要实现新阶段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扎实推进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
  一是大力实施科教兴林,为加快林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加强科技源头创新,重点在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选育、森林资源和生态效益的动态监测、森林火灾防控、林产品精深加工、野生动植物开发利用、林业新材料新装备研发、数字林业与信息技术应用、森林食品安全生产等事关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的共性技术攻关上取得新突破。搭建竹产业技术研发、森林多功能利用、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林业机械研发等区域科技平台,整合科技资源,开展相关技术研究,提高林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科技推广和标准化示范,建立多层次、各具特色的林业科技示范园、示范区、示范点、标准化示范县(区、项目)等,构建林业科技示范网络,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紧密结合。加强林业行政管理人才队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抓好林业职业教育、林业行业培训和林农培训工作,推进人才强林。
  二是始终坚持依法治林,为加快林业发展保驾护航。加快林业立法,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实现立法由注重强化行政权力向注重维护经营者权益拓展。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把林业生态和产业的全过程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加强森林公安的正规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实现执法由多头分散向综合集中转变。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工作,建立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开展林业行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现执法监督由注重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拓展。加强林业普法工作,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实现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使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三、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林业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第一,要加强组织协调。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重要的基础产业,涉及到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加强林业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林业《决定》,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把支持林业建设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进一步巩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和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保护生态的道德观、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林业和生态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优良传统。
  第二,要突出工作重点。一个时期的工作要取得新突破,必须把握重点,找准突破口。针对当前我省林业工作实际,“十一五”期间我们确定了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森林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百乡千村”兴林富民示范工程等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编制了建设规划,制定了实施意见,力争在这些领域有所突破。各地要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地确定自己的工作重点,抓紧编制实施规划,明确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以重点工作的新突破带动全局工作的大发展。
  第三,要加大对林业建设的投入。林业是生态省建设的核心,林业建设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也是政府公共支出的重要领域。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林业建设的投入,构建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林业投入体系,建立长期稳定的林业投资渠道。“十一五”期间,省级财政在原有基础上,将进一步增加林业建设投入,调整扶持政策,优化投资结构,初步考虑把重点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灾害防控、生物多样性保护、低产林改造、林业基础设施等作为扶持重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慎用钱”的要求,管好用好林业建设资金,千方百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创新机制,鼓励工商资本投资林业,引导各类生产要素进入林业,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林业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