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研究决定: 郑仓元任浙江行政学院副院长; 杨维玲任浙江行政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马力宏任浙江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傅玮兼任浙江行政学院副院长; 免去汪水波的浙江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袁中伟的浙江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