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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调整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陈仲方(省人事厅厅长) 副主任:吴顺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袁中伟(省人事厅副厅长) 胡建淼(浙江大学副校长) 委 员:黄秦(省委组织部人才办副主任) 蒋文潮(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 朱晓明(省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张建明(省纪委法规室主任) 龚和艳(省劳动仲裁院院长) 方火春(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张定富(省法制办立法二处处长) 蒋文潮同志兼任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