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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粮食生产先进市县的通报
浙政发〔2005〕6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执行粮食生产政策,千方百计克服强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在大灾之年粮食生产仍取得较好成绩,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鼓励先进,推动全省粮食生产再上一个新台阶,决定授予2005年度粮食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绍兴市、衢州市为“粮食生产先进市”荣誉称号,杭州萧山区、宁波鄞州区、余姚市、乐清市、瑞安市、湖州南浔区、嘉兴秀洲区、平湖市、上虞市、武义县、浦江县、衢州衢江区、江山市、台州路桥区、缙云县等15个县(市、区)为“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市、县(市、区)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对粮食产销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