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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关于国家建设拆迁城市房屋暂行办法》的决定
(1988年3月5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1980年12月13日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关于国家建设拆迁城市房屋暂行办法》。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