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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实现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次循环经济的互动发展。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导向,通过企业生态设计和清洁生产,推进企业内部小循环。以企业、产业之间的循环链建设为主要途径,以园区生态化改造为主要抓手,推进产业园区中循环。以生态社区和生态城镇创建为载体,推行绿色消费和社会化废旧物资回收,推进社会大循环。
发展循环经济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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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 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及高效节能技术示范工程 垃圾焚烧发电、废旧金属回收等废弃物处置与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机器设备翻新等再制造技术示范工程 海水淡化、中水回用等节水示范工程 废弃矿山修复治理等节地示范工程 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生态湿地和海洋生态保护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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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突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推行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高效生态农业、循环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生态城市和生态乡镇建设、绿色消费、政策法规建设等九大领域,建设“九个一批”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百个重大项目。推进工业循环经济“4121”示范工程建设,确定4个市、10个县(市、区)、20余个工业园区(块状经济)和100余家企业作为工业循环经济首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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