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八、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
(一)建设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服务业,鼓励发展中小企业,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把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结合起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转业和创业能力。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健全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连通城乡、覆盖全省的就业服务网络。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改革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0万人。加快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全民健康保障体系,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900万人。规范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70万人以上。建立健全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制度,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长效机制。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残疾人保障机制。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逐步建立农村特困家庭的住房救助制度。

  探索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福利设施,全省综合社会福利床位数年均递增10%,有效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的福利服务要求。大力推进福利事业社会化,鼓励社会募捐,加快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大力倡导义工、志愿者服务,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福利服务整体水平。

  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注重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有效调节过高收入,不断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困难问题。培育消费热点,引导消费预期,完善消费政策,扩大居民消费。切实改善购物、娱乐、餐饮等消费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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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眸十五
  十一五规划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着力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优化开发格局,统筹区域发展
  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加快建设文化大省
  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
  浙江省"十一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