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四)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省对市、县的事权和财权,理顺财政分配关系。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扩大社会保障支出,加大对“三农”和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重点保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础教育、城乡公共卫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基层文化事业支出需要。

  创新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在分类定位的基础上,加快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加快生产经营类、社会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加大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优化重组力度,改革运行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逐步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运作。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建立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探索采用合同外包、发放服务券等方式,推行公共服务社会化,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为完成本规划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必须建立健全责任分明、推进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发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统领作用,通过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加以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并健全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按照“先编规划、后定项目”的原则,逐步实现投资调控由项目审批向规划审批的转变。进一步加强规划宣传,强化规划的社会监督。健全规划评估制度,提高规划实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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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眸十五
  十一五规划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着力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优化开发格局,统筹区域发展
  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加快建设文化大省
  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
  浙江省"十一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