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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信用浙江”。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和质量安全。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的作用。加强信用监督,健全失信惩戒,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切实提高社会诚信水平。
加强地方资本市场建设。扩大直接融资,推进地方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建立区域金融稳定和安全长效机制。大力推动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打造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特色鲜明的“浙江板块”。推进地方金融体制创新,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做大做强一批地方性金融机构。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和产权改革。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扩大发行企业债券,积极发展期货、保险、租赁市场。重点培育省级产权交易平台,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产权交易,形成全省统一互联、流转顺畅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能源、矿产、水资源使用差别化价格和阶梯式价格调节机制。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完善水权、排污权等交易制度。完善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和补偿机制,深化二、三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供应方式,试行土地出让年租金制度,推进森林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深化劳动力市场化改革,使劳动力价格真实反映劳动力成本。加快培育人才、技术等要素市场,强化市场化配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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