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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两高”报告 |
2006-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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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上午,浙江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等参加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纯主持会议。 代表们建议,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把科学发展理念贯彻和体现在司法工作实践中。当前,司法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把全面履行司法职能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加强对涉农案件的调解、起诉和审理,为“三农”工作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立足司法为民,进一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启楣、王平安、王永昌、傅企平、黄友源、施继兴、范谊、陈耀东、姚海根等代表先后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