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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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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办商业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各高等学校指定专门机构(一般为学生处)统一管理本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初审。我省政策规定,新生于每学年开学后20日内申请,老生则于每年4月底前申请。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请的,可由高校专门机构另行组织办理。
学生申请贴息助学贷款,应向本校专门机构领取由经办银行提供的助学贷款申请表(书),如实填写,并提供下列资料:(1)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乡及乡以上民政部门、街道或居委会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4)首次申请贷款的老生,需提供历年学习成绩证明;续贷老生,提供上学年的学习成绩证明;(5)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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