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办事大厅 >>常见问答 >>办事主题 >>教育科技


问题标题:  省教育厅组织的科学研究项目怎样申报?
问题内容:  
相关机构:  
信息说明:  
问题答复: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项目分A、B、C三类下达,其中A类为重点项目, B类为一般项目,C类为自筹经费项目。A类和B类项目只面向省属普通高校(包括浙江大学),C类项目主要支持非省属普通高校(包括高职院校)。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博士、硕士点的科研骨干;一般项目主要支持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申报程序:(1)省教育厅每年2月底前向全省普通高校发布本年度的项目申报要求。(2)各高校组织申报工作,项目申请人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学校以适当方式审核并签署意见,并录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于4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