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办事大厅 >>常见问答 >>办事主题 >>民政社团 | |
| 问题标题: |
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是否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
| 问题内容: |
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是否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
| 相关机构: |
|
| 信息说明: |
|
| 问题答复: |
|
|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5月21日《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精神,社会团体按财政、民政两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是非应税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4月16日《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社会团体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