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共28家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奖励资金共计152万元。其中,象山县人民政府获得金奖,宁海和镇海人民政府获得银奖,余姚、海曙和江北人民政府获得铜奖;慈溪、江东等9家单位获得内资工作突破奖;北仑、鄞州等5家单位获得内资工作鼓励奖;宁波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发改委等15家市直单位获得内资工作优秀服务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