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局昨天称,经过全面综合考核和社会公示后,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新近命名的67个第四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我省江山、常山、建德、嘉善、海盐、温岭和文成7县市上榜。 省环保局统计发现,自2000年起,包括此前命名的三批在内,浙江先后有29个县(市、区)入围“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夺冠总数排在全国第二位。“这么多县市上榜,要归功于浙江多年对环保的重视以及生态省建设,现在效果开始显现了。”省环保局生态处副处长葛伟华说。 据介绍,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主要以县或地级市行政区域为载体,综合考评该行政区域内的生态保护。创建目的在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解决当前我国城乡生态环境问题、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评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有较高入围门槛,它包括社会经济、区域生态保护、城乡环保等在内的26项硬性指标。比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需超过4000元,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必须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等。 省环保局表示,到明年底,要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达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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