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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台州中心港区(临海)疏港公路一期工程白沙至头门段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8〕221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报送台州中心港区(临海)疏港公路一期工程白沙至头门段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08〕217号)收悉,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临海(头门)港区是台州港的重要港区。该项目是台州港临海(头门)港集疏运的重要通道,对完善台州东部区域公路网络和港口集疏运体系,促进温台沿海产业带规划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为临海白沙,与东海大道相接,经大竹山岛,终点为台州港临海(头门)港区,路线全长约14公里。其中海上大桥长约6100米/2座。
  项目采用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路基宽24.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22亿元。建设资金除省交通厅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台州市、临海市政府负责筹措。项目法人由临海市港口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筹建。
  四、其他
  请抓紧开展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保护、海域使用和项目业主组建及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交通  工程  项建书  批复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环保局、海洋渔业局、公路局、台州市发改委。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28日印发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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